公司债权转让未经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http://www.keweils.com/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

分享:

返回列表

 公司债权转让未经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襄阳律师襄阳专业律师,襄阳法律咨询中常遇到公司债权转让的相关问题,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那么公司债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返回列表

热门搜索:襄阳律师,襄阳律师咨询,襄阳法律咨询

联系人:柯威 电话:18771566755

网址: www.keweils.com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环球金融城5栋9层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996号-1

扫一扫免费法律咨询

从事法律咨询、律师咨询、诉讼代理服务,提供公司法律顾问,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咨询,行政法律,金融法律律师,民商事法律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离婚律师咨询,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