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离婚律师分享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几大类:襄阳离婚法律咨询,襄阳婚姻专业律师介绍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有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一套波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以防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自助语气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附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索福德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5)一方婚前所附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附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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